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要实缴到位吗

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要实缴到位吗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7:01 0人浏览
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要实缴到位吗
律师解答
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原则上无需实缴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实缴到位,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