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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与非法集资罪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1-24 11:30:34 0人浏览
洗钱罪与非法集资罪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侵犯的客体为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管理秩序;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的行为。
法律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只可能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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