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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吗

更新时间: 2021-11-24 11:30:43 0人浏览
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吗
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如果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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