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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 2021-11-23 15:33:05 0人浏览
离婚后女方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离婚后女方孩子的抚养费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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