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可撤销的婚姻的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的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05 0人浏览
可撤销的婚姻的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可撤销的婚姻的财产分割标准如下:
1、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