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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费用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35 0人浏览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费用
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主要包括如下的费用: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费用;
2、通知债权人和进行公告的费用;
3、编制清算报告等文书的费用;
4、申报注销登记的手续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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