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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他人财产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1-19 11:30:59 0人浏览
破坏他人财产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法》中没有破坏他人财产安全罪,但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其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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