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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后监护人可以是丈夫吗

更新时间: 2021-11-17 15:03:31 0人浏览
妻子怀孕后监护人可以是丈夫吗
律师解答
妻子怀孕后并不会产生监护人,即监护人并不是丈夫。因为妻子是成年人,并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监护。如果妻子属于限制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丈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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