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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1-11-16 15:35:23 0人浏览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律师解答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主要包括:孩子须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如果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内,不能申请孩子随迁。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证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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