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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的家庭暴力(无证据)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5:45 0人浏览
女方起诉离婚,男的家庭暴力(无证据)
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男的家庭暴力(无证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寻求帮助,最好能保留妇联出面调查的证据或书面记录等;
2、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要求其对夫妻作笔录,若有伤情可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3、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居委会寻求帮助;
4、同步保留医院的就诊证明及相应的照片佐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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