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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家庭暴力院会在第一次开庭就支持离婚诉求吗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5:47 0人浏览
遭到家庭暴力院会在第一次开庭就支持离婚诉求吗
律师解答
当事人遭到家庭暴力,法院会在第一次开庭后,经调解无效的,就支持离婚诉求。法律明确规定,一方有家暴行为的,那么可以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调解无效之后,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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