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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

更新时间: 2021-11-22 10:41:58 0人浏览
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
律师解答
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如下:
1、没有过错方,则无人有责;
2、一方当事人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方肇事后逃逸、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况的负全责);
3、多方过错,按照过错大小承担主次责任。
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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