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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小型汽车报废标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0:42:00 0人浏览
家用小型汽车报废标准
律师解答
家用小型汽车报废的标准如下:
1、在营运中的小型汽车,报废的期限为八年;
2、营转非的小型汽车,也按照营运车辆对待;
3、小型私家车辆没有报废期限,在车辆达到60万公里之后,会被引导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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