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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湖北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8:28 0人浏览
网络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湖北
律师解答
湖北关于网络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外,行为人诈骗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湖北关于网络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外,行为人诈骗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且具有《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从严惩处情形之一的,以诈骗罪定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且具有《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从严惩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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