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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1-10-26 15:29:29 0人浏览
留置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留置权与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2、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留置权与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2、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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