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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 2020-07-15 19:16:20 0人浏览
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律师解答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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