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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址多照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0-07-15 19:43:56 0人浏览
一址多照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一址多照法律规定:

1、具备投资关系,为同一投资人申办,且适宜同址经营的,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

2、市场或商场内租赁摊位或柜台,该市场、商场的场所地址可作为数个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入驻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由管委会统一提供办公场所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八条

公司名称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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