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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更新时间: 2021-11-11 11:03:22 0人浏览
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只要双方依法到房管局办理了受赠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房屋产权即发生了转移,受赠人即成为房屋的所有人。就不属于夫妻财产范围了。
法律依据
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只要双方依法到房管局办理了受赠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房屋产权即发生了转移,受赠人即成为房屋的所有人。就不属于夫妻财产范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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