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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什么不愿意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 2020-07-24 17:56:24 0人浏览
法院为什么不愿意公告送达?
律师解答

一般起诉后,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状。原告承担费用。所谓的公告是指发布关于受理案件的意思还是民诉法中的公告程序。如果是前者,法律没有这个规定法院有这个义务。如果是后者,公告是指在被告方下落不明,使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答情形,法院自然也不会公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权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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