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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办理期限

更新时间: 2021-10-21 15:45:15 0人浏览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
律师解答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一般认定为该婴儿出生后的1个月内。且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具体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并由相关人员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一般认定为该婴儿出生后的1个月内。且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具体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并由相关人员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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