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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5:08 0人浏览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等申请除外;
2、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其他注意问题。
法律依据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等申请除外;
2、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其他注意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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