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3:08 0人浏览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有: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有: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