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立案材料的来源

立案材料的来源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1:14 0人浏览
立案材料的来源
律师解答
立案材料的来源有以下这些: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报案、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3、犯罪人的自首;
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立案材料的来源有以下这些: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报案、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3、犯罪人的自首;
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