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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男方的,共同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更新时间: 2020-07-28 17:50:32 0人浏览
房子首付是男方的,共同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律师解答
男方在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共同还贷款,离婚时可以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不动产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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