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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吗?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14:13 0人浏览
女方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吗?
律师解答
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夫妻是可以离婚的,且如果女方在婚前隐瞒了其具有精神病的,男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因此而无效;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夫妻是可以离婚的,且如果女方在婚前隐瞒了其具有精神病的,男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因此而无效;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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