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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09:40 0人浏览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律师解答
法院拍卖的车辆的过户流程是: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缴纳过户费;
4、办理转移受理;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缴纳上牌费;
6、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
法律依据
法院拍卖的车辆的过户流程是: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缴纳过户费;
4、办理转移受理;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缴纳上牌费;
6、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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