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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 2021-10-19 15:55:33 0人浏览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些要求
律师解答
涉及到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要求主要包括:
1、在登记前必须具有离婚协议书,且离婚协议书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内容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处理的协商结果;
3、形式上为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法律依据
涉及到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要求主要包括:
1、在登记前必须具有离婚协议书,且离婚协议书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内容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处理的协商结果;
3、形式上为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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