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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1-10-19 15:07:12 0人浏览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律师解答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如下:
1、第三人对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2、第三人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经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如下:
1、第三人对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2、第三人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经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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