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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执行程序怎么走

更新时间: 2021-10-19 15:06:53 0人浏览
逮捕执行程序怎么走
律师解答
逮捕执行程序:
1、首先由公安机关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
2、然后予以逮捕;
3、再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4、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并在能通知到的情况下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逮捕执行程序:
1、首先由公安机关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
2、然后予以逮捕;
3、再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4、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并在能通知到的情况下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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