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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 2021-09-24 14:18:15 0人浏览
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规定的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规定。故其抚养权的分配标准为: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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