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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9-16 11:17:40 0人浏览
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
律师解答
债权担保的方式有下列区别:
1、担保范围不同: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等。
2、生效期不同: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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