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9-15 17:29:15 0人浏览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侵害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