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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提不了车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09-14 17:35:10 0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提不了车怎么办
律师解答
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而提不了车的,车主可以等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去提车,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会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而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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