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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6:41 0人浏览
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且起诉离婚的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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