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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哪些法定证据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4:33 0人浏览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哪些法定证据
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法定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即合同、收据、借据、欠据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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