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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代理有哪些种类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4:20 0人浏览
刑事代理有哪些种类
律师解答
刑事代理的种类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和反诉案件中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三大类。一般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委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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