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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有哪些不同情形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3:41 0人浏览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有哪些不同情形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的不同情形有: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而需要赔偿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如果不诉讼只是走保险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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