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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要当面通知当事人吗

更新时间: 2021-09-02 09:14:54 0人浏览
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要当面通知当事人吗
律师解答
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需要当面通知当事人,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果对商标局的无效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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