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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轻伤如何鉴定呢?

更新时间: 2021-09-01 11:09:19 0人浏览
刑事轻伤如何鉴定呢?
律师解答
刑事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坏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办案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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