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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第192条和176条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9-01 11:09:03 0人浏览
新刑诉法第192条和176条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是对证人出庭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是有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规定。前者是在审判阶段,后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前者由法院决定,后者由检察院决定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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