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8-31 09:25:50 0人浏览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有以下的动因,可以促使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
1、跨国并购可以避开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快速进入战略性行业。
2、可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3、可以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