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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1-08-13 18:02:38 0人浏览
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应这样认定:
1、主观上有共同的挪用资金的故意。
2、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都实施了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3、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针对的是单位资金。
4、共同犯罪人都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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