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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8-09 09:57:39 0人浏览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案标准是: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二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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