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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衔接

更新时间: 2021-07-27 09:30:31 0人浏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衔接
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办法:如果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但不服该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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