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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1-07-22 08:45:53 0人浏览
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一般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一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依法会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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