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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

更新时间: 2021-07-02 09:26:55 0人浏览
怎么样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
律师解答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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