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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及权利行使

更新时间: 2021-06-17 09:12:36 0人浏览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及权利行使
律师解答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归合作发明人共同所有,而专利权归专利申请被批准的一方所有。合作发明专利的权利行使: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从其约定行使。没有约定的,许可权等可以单独行使,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行使。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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