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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员工挪用公款4000元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6:48:07 0人浏览
民企员工挪用公款4000元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民企员工挪用公款4000元可以根据企业管理条例给予处分处罚,由于其未达到追诉标准,无法以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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