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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法条竞合吗

更新时间: 2021-06-15 09:08:38 0人浏览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法条竞合吗
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不是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若是行为人同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应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一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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