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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更新时间: 2021-04-28 08:52:29 0人浏览
婚姻存续期间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律师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是有前提条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才可以,如果是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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